Doc 公司法院 László Horváth 的合法性監督程序 原則上,避險合約造成的損失是依照《維也納購買協議》和《民法典》的規定相同的方式計算。 根據首先,需要賠償的損害是原(違約)契約與涵蓋契約所含對價的差額。 記帳士 根據定義,只有當對沖交易中包含的對價對持有人來說不如原始合約中包含的對價時(例如賣方出售更便宜,買方購買更昂貴),才構成損害。 會計師 根據《維也納購買協議》的司法實踐,該補償以避險合約中指定的貨幣為單位。 根據公約的評註,避險契約只要訂立就足夠了,而不需要履行。 這種方法可能會導致濫用,因為它還提供了根據未實際履行(後來終止,甚至偽造)的合約提出索賠的機會。 從避險合約簽訂之日起判斷滯納金利息也是不合理的,因為當時損害並未發生。 無論如何,會員應對有害活動向辦公室負責。 其代表是事務所的負責人,但事務所的個人會員和聘請的律師也有權作為受託人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合約。 客戶在法庭和其他當局面前由律師或辦公室的律師代表。 登記公司 後者是更廣泛的範疇,即所有的經濟公司都是經濟組織,但並非所有的經濟組織都是經濟公司。 登記工商 法律事實是在法律關係中獲得法律評價的人類、社會和自然現象、事實和情況,即它們產生、變更或終止法律關係。 獨立的法律規範可以單獨適用,不需要其他法律規範的幫助,因為這三個結構要素都包含在其中。 然而,許多法律規範並不是獨立的,即它們只能與其他規範統一解釋。 民法構成了這些特權領域的母法(背景資料)。 畢竟,一方面,這些法律分支仍然與民法的要素交織在一起,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在具體的法律分支中找不到規定,那麼我們就會訴諸民法作為底層材料。 因此,與私法相比,民法涵蓋的範圍較窄。 與原告簽訂了租賃協議,原告因違反租賃協議而遭受損失。 然而,違約行為也導致了犯罪行為,原告因此遭受了損失。 由於犯罪發生的時刻,出現了適用非合約損害賠償規則的可能性,即在本案中,有限責任公司其成員是否可以因其被視為犯罪的行為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成員因其行為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該行為也影響了涉案房地產,有限公司為並代表執行。 因此,沒有出現任何其他事實表明,無論公司與原告簽訂的合約如何,成員都會從事損害原告財產的獨立行為。 因此,違約造成的損害只能在合約雙方之間進行調查。 由於是同一行為,不存在追究連帶責任的空間。 儘管在上述案例中,他們試圖將法人實體的成員納入普遍性的紐帶中,但其推理也應被視為類推地適用於高級官員。 基於結社自由,很容易想像有限責任公司是非匈牙利公民的組織法人實體的成員。 被終止的外國會員的業務部分的程序規則在 Ctv 記帳士 合格會計師 中輸入的新的一段標題中規定。 §(1),自2014年3月15日起生效]。 包含「naşional」、「român」、「institute」或其衍生詞以及中央或地方公共機構和當局典型的詞語或短語的公司名稱只能在政府批准的情況下使用。 這必須在與貴公司所在地相對應的當地主管商業登記處進行。 例如,如果您的公司總部設在布加勒斯特,則設立(包括名稱註冊)將由布加勒斯特商務辦公室進行。 羅馬尼亞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有 1 至 50 名成員。 成員以其所認繳的股本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 任何想要在羅馬尼亞創辦公司的投資者都必須經歷幾個步驟,投入一些資金,但尤其是時間。 世界銀行發布的《營商環境報告》就說明了這一點有多簡單。 在營商便利度排行榜上,羅馬尼亞在 190 台北的會計師 個國家中排名第 fifty five 公司登記 位。 這也會產生實際後果(詳細資訊請參閱第 2.3 點)。 另一個差異是《維也納購買協議》包含所謂的新民法典《市場價格規則》(第76條)但是,不行(請參閱第 4 點中的詳細資訊)。 最後,一個重要的區別是,《維也納購買協議》僅規範銷售合同,而新《民法典》。 其關於抵押合約的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所有合同,即使是在長期法律關係的情況下(例如,在違反租賃合約的情況下)。 登記公司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法中有關業務部分繼承的規定與新繼承法的密切、直接聯繫,為解釋的維度增添了一個層次。 我們僅作為說明指出「疑難案件」傳統上會出現在這個圈子中。 僅提及多重繼承的情況、遺囑繼承、胎兒或未成年人的繼承、拒絕繼承、配偶的繼承或在沒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下的繼承所產生的困難就足夠了。 還有一些與《民法典》相抵觸的規則,例如與禁止制度有關的無效、偏差的規定等 [35]從逾期支付利息的角度來看,起始點是避險契約的履行日期。 會計服務 在對沖購買的情況下,逾期付款利息從支付較高對價之日起計,因為損害源於有權方被迫支付更高的購買價格。 公司設立 在避險銷售的情況下,從原定交割期限起至避險合約完成為止,依原約定的總購買價款收取滯納金利息,從後者日期起,僅對缺失的購買價款部分收取利息。 合格會計師 當然,額外損害賠償的到期日可能與上述日期不同。 就我們而言,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法律和政治論點表明有必要在避險合約的情況下忽略可預見性原則的適用。 還應注意的事實是,雖然《維也納購買協議》規範了雙方通常在短時間內完成的銷售合同,但《民法典》則規範了銷售合同。 對沖合約的規則可以適用於長期合同,甚至是多年的合約。 台北會計師 可預測性作為《民法典》中風險因子的作用。 在此基礎上顯得更有力,這就是為什麼在基於對沖合約的補償情況下應用該原則是合理的。 會計師事務所 失業率 失業率是用失業人數除以勞動力總數得到的數字,如果失業率高於理想水平,我們必須將最終結果乘以一百來得到百分比值。 ,造成重大損失,降低產出、消費和購買力,所以這是不可取的;另一方面,如果失業率低於必要水平,就會降低生產和服務效率,降低價格。 ,因為工資是更高的負擔,平均價格水平隨之上升,並且價格開始普遍上漲。 它的特徵是物價和工資穩定,即最低的就業水平,即產出最高,即國民生產總值最高。 財務分析